2008年5月6日至10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30周年之际,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胡锦涛主席的此次日本之行被定为“暖春之旅”。在这次外事活动中,由河南省禹州市金堂钧窑有限公司花费近一年时间、设计制作的钧瓷《和樽》担当友好使者,作为国礼馈赠给日本政要。
钧瓷,作为许昌的文化名片,为许昌赢得了殊荣。作为国礼,更是一个值得许昌自豪的事情。
然而之后不久,一批以《和尊》为名、外观和国礼《和樽》极为相像的钧瓷却开始在钧瓷的家门口许昌、禹州市场上出现并销售。
6月27日,当得知这样的事情后,金堂钧窑在向许昌市工商局举报的同时,向禹州市委副书记、禹州钧瓷发展委员会主任李英杰进行汇报。李英杰迅速向许昌市领导汇报了此事。随后,许昌市工商局把对这件事的调查、查处工作交由魏都工商分局经检队办理,并由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闫会杰科长督办。
据魏都工商分局经检队队长柴小勇介绍,6月30日,市工商局交办之后,他们来到了位于许昌博物馆后院的许昌中国钧瓷文化艺术研究会秘书处,收缴了印有《和尊》的宣传页不到1000份,发现了六七件钧瓷《和尊》,每个包装盒里都装有证书。证书上印有《和尊》的照片和“和尊”字样,并有“名家点评”的文字,其中有“2008年5月6日,胡锦涛出访日本时曾选用该品的特型28件赠送日本政要”字样。据柴队长介绍,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许昌博物馆后院的许昌中国钧瓷文化研究会秘书处没有营业执照,但身为研究会秘书长的当事人温某声称并没有经营行为。目前,此事正在调查、外围取证过程中,能够定性的是当事人以“国家领导人名义从事广告宣传”违反了《广告法》。记者在收缴的《钧怡堂》宣传页一四版的中缝,看到这样的文图。一幅《和尊》图片,图片下方明显地标有“和尊”字样。根据记者对国礼《和樽》的了解,这件《和尊》和国礼《和樽》外观造型极其相似。从常识上讲,两件不同的工艺品造型如此相似,是不应该的。 在图的下方还有几则短讯,其中一条为:5月6日,胡锦涛出访日本开始“暖春之旅”,其中选用了28件钧瓷《和尊》赠送日本政要。此处的《和尊》倒是和前图首尾呼应,但很明显,胡锦涛出访所带的《和樽》却非此造型。
在位于建安大道的金堂钧窑,记者见到了金堂钧窑董事长李海峰。说起国礼《和樽》,李海峰拿出了盖有外交部亚洲司公章的证明。台头上写着“河南省禹 |